IV

“你和格雷夫斯先生的关系怎么样?”

“我们是室友。”

“你们之间有没有矛盾?”

“我们之间没有交流。”

警察对审讯结果并不满意。


藤井彩乃:“菲利克斯很安静,从不惹事。”

赵明远:“不知道,我不怎么和他说话。”

拉斐尔·诺盖亚:“噢是的,我认为菲利克斯杀了埃利奥特。”紧接是一段阴谋论。

警察向他展示了一段聊天记录。上面显示拉斐尔在埃利奥特死前几天,曾凌晨给丹尼尔发过消息:“嗨,感谢你今天帮我。你日后遇到什么困难尽管找我,甚至帮你杀人,我碰巧知道几个藏尸好位置。”

“我那时喝醉了!”拉斐尔用游行时的嗓门喊道,“况且,我们为什么要杀埃利奥特?虽然他很烦人,但他算是我们的朋友,不管怎样。”


阿尔琼·马尔霍特拉:“反正他看起来像能杀人的那种。”

厉漪:“我挺佩服他的。我能这样说吗?他一开始就没有管他室友和女朋友吵架的事,而且还能忍他那么久。”


丹尼尔·黑尔:“他不会杀人。”

他理论,警方似乎没有实际证据能证明菲利克斯是凶手。埃利奥特死亡前一天刚好带了一群人到房间里派对,现场DNA混乱。宿舍里也没有人有充分动机,所以,尽管他不清楚埃利奥特的死因,他推测他是意外自杀。

“我想了很长一段时间。我非常、非常开心我遇见了菲利克斯。我喜欢照顾他,他很特别,正如我经常对朋友说‘你们应该感到幸运,因为世界上除我以外没有第二个我’,我也不认为他能与任何常人相提并论。”


“请向法庭陈述死者的死因。”

“死者颈部右侧存在一处主要切创。直接死因为颈部锐器伤导致急性失血性休克。受伤到死亡的时间,我推测在三到五分钟之间。”

“关于凶器,您能否描述?”

“根据创口形态,可以推断凶器为单刃锐器。根据最深创道的深度约7厘米,凶器刃长不应少于此。结合创口宽度,推测刃宽约2厘米。这些特征与日常使用的水果刀或同类小型刀具相符。”

也与菲利克斯平时藏在枕下的红色水果刀相符。

“水果刀刃短。我想这意味着凶手必须近距离施害?”

“可以这样说。”

“根据您对创口的检查,能否推测凶手的体型?”

“可以做一些推测,但需要说明这些推测的局限性。创道与水平面形成约35度的上行角度。说明凶手施害时,手部位置低于死者颈部。考虑到死者身高178厘米,颈部伤口位置约离地面 158 厘米,且死者根据现场证据是站立状态,施害者的手部高度,估计在 130 至 140 厘米之间。如果以正常持刀姿势推算,施害者的身高大约在 145 至 158 厘米之间。如果施害者比这个范围高,则必须采取非常规姿势,例如蹲下、跪下、或大幅弯腰,并全程保持。”

“创伤是多次的吗?”

“只有一处。创口是位于喉结所在位置,呈环状切割模式。甲状软骨被完整移除,这是非常罕见的创伤类型,在我从业中第一次遇到。”

公诉律师回到座位:“庭上无其他问题。”


这和菲利克斯母亲被害时的手法并不相同。其母当时被击晕,凶手是使用了专门的放血刀刺入颈部,血用桶接住。父亲听到尖叫声赶到,才发现妻子的尸体和胶鞋上大片红色的菲利克斯,以及被踢翻的桶。

重启这件案子的警察翻看卷宗。

温特一家住在农场里。温特夫人性格开朗活泼,和温特先生大学时期相识,毕业后结婚生下了菲利克斯。菲利克斯十岁时,两人开始关系不和,决定离婚,却因为争夺农场所有权而一直没有达成满意的协议。

案发时是冬天。温特夫人身体不适,温特先生便让她去红棚子,帮忙拿明天需要的放血刀。他和菲利克斯则继续清洁屠宰场。然而,温特夫人迟迟没有回来。

温特先生于是让菲利克斯去看一下。没想到之后便是儿子的尖叫。

他手忙脚乱把温特夫人抱起,开车前往医院。半路发现妻子身体已经冰凉,转而停下拨打报警电话。

庭审日,温特先生被判定谋杀罪成立,无期徒刑。这项判决在当年舆论哗然。

农场位置偏僻,案发时除了温特一家,附近没有任何人。温特先生描述案发的证词并不可靠。况且“为了农场所有权”的动机也相对合理。菲利克斯年纪尚小,且记忆混乱,证词同样不可靠。

但是有不少群众提出,温特夫人有“意外自杀”的可能性。案发前几日温特夫人就有头晕、眼前发黑等症状。去红棚子拿刀时,可能想顺手带上放血桶,正好犯病,刀不慎刺入导致死亡。这些群众大多是网络用户,或认识温特先生的人:他们声称他“性格死板”“老实”,不像会杀害妻子的人。

警察点开案发两年后费弥思时报记者的采访录像。十二岁的菲利克斯身穿一件十分宽松的T恤,叉子索然无味地挑动碟上的炒蛋。他向上直直看镜头。稚嫩的脸庞外,还有眼袋上重重两撇阴影。

“我父亲是无辜的。他在我心目中从来都是伟大的形象。我依然并且坚定相信这一点。”

警察询问现在二十岁的菲利克斯:“你还相信这一点吗?”

“是的。我对外一直是坚定不移的态度。”

“对外?”

“其实我有一点怀疑,是父亲杀了母亲。但是,我不想这么说。也可能是我想太多次了。”


辩护律师起身:“您方才向法庭陈述,施害者身高估计在145至158厘米之间。是吗?”

“是的。”

“我的当事人菲利克斯·温特身高记录为 191 厘米。您是否同意,这与您推测的施害者身高存在显著差距?”

“是的。”

“创口为上行 35 度。也就是说,如果我的当事人是凶手,他必须在整个攻击过程中全程保持下蹲或跪姿?”

“是的。”

“在您的专业意见中,一个身高145至158厘米的人,例如儿童、或矮小成年人,是否更符合您从创伤推测的施害者特征?”

“……是的。”

“谢谢。庭上无其他问题。”